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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农业大学渤海校区关于开展师生协同创新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11-09  来源:   点击量:

各教学单位:

为进一步深化校区创新创业教育改革,提高校区教师的创新能力和综合素质;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形成师生协同发展的新机制,切实推进协同创新可持续性发展,学院决定搭建师生协同创新平台,开展校区师生协同创新项目(以下简称创新项目)申报工作。按照《河北农业大学渤海校区师生协同创新项目管理办法》(见附件1)的相关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目的

通过创新项目的设计和研究活动的开展,充分利用学校的教学资源,提高学生们的学习兴趣和学习效率,形成师生协同发展的创新团队,提高教师的创新能力和综合素质,启发学生的创新意识,提高学生的动手能力和专业实践能力,提升学生的创新素质。

二、立项原则

“创新项目”要体现创新性、实践性和协同性,预期成果对课程建设、教学方法改革、实践教学改革、学生学习方式改革具有进一步的推动和指导作用。

(一)创新性

紧密结合校区的专业和课程建设,鼓励在已有研究与探索的基础上,从理论探讨、研究方法、实践应用、成果推广等不同层面积极探索创新,力求反映前瞻性理论和前导性实践应用趋势。

(二)实践性

突出创新项目的实践性,通过设计创新性实验项目或开展各种竞赛活动,调动学生参加活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注重培养学生的专业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提升学生的创新能力。

(三)协同性

项目研究和开展应该是教师指导下的师生协同活动,鼓励教师将科学研究与学生培养活动紧密结合,既提升教师的科研素养也为学生的成长成才奠定基础。

三、立项类别

(一)理科实验类

(二)工科设计制作类

(三)文科社会实践类

四、申报数量及要求

(一)本次立项数量为33项,原则上理科实验类、工科设计制作类、文科社会实践类各11项。

(二)每个教学单位推荐至校区参加评审的项目原则上不超过15项。

(三)申报人一般为校区正式入职教工和在校学生,项目负责人原则上应具有中级(含中级)以上及相应职称,项目组成员由2名以上教工和5名以上学生组成。

(四)凡已承担校区协同创新项目尚未按期结题者,原则上不予申报新课题。项目负责人只能牵头申报1个项目,项目组成员最多只能参加2个项目的研究。

(五)创新项目研究期限为2年,每项资助经费0.4万元。

(六)申报者认真填写《河北农业大学渤海校区师生协同创新项目申请书》(见附件2,一式3份),请各单位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

(七)各单位统一汇总后于2020年11月26日前将申报书和汇总表纸质版交至崇德楼0807室,电子版通过OA系统发至李如峰。联系电话:5605267。

附件1.河北农业大学渤海校区师生协同创新项目管理办法

附件2.河北农业大学渤海校区师生协同创新项目申请书

附件3.河北农业大学渤海校区师生协同创新项目申报汇总表

河北农业大学渤海学院

2020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