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体教师:
根据《河北农业大学教师教学质量评价办法》(校教字〔2018〕17号)文件要求,现开展2019-2020学年教师教学质量评价-系部评价工作。
一、评价原则
1.客观性
评价以客观事实为基础,严格执行评价标准,坚持客观、实事求是的态度,不能主观臆断,或掺杂个人情绪。
2.主体性
教学评价时,承认评价对象在评价中的主体地位,充分发挥他们的主观能动性。
3.贡献性
评价根据专业内贡献大小、工作落实情况进行评价,鼓励教师积极性。
二、评价流程
1.专业内初评
根据教学质量评价标准,专业内进行初评,将评价结果分为三挡,其中第一档1人,第二档2人,其余人为第三档。
2.文管系教学委员会成员复核
根据专业初评结果,教学委员会成员进行讨论、复核,优先考虑教学比赛获奖、承担教学工作量较多、专业竞赛和教研成果突出以及对专业发展贡献较大的教师,并重点核查教学异常情况、教师和学生反映问题比较集中的教师。
3.系内公示
根据学生评价70%+系内评价30%的结果进行系内公示三天,公示期有异议的与系教务办公室联系。
三、评价依据
1.教学文件及教学过程中受教务处(教务办)处分的评为第三档;
2.系内、专业内反映教学问题较多的取消第一档评选资格;
3.对系内、专业内安排的教学等相关任务推诿或者消极怠工的,取消第一档评选资格。
文管系
2020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