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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农业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管理规定

发布日期:2014-10-26  来源:   点击量:

毕业论文(设计)是教学计划中一个重要的综合性实践环节,是全面检验学生综合素质与实践能力的重要手段。为做好毕业论文(设计)的各阶段管理工作,特做如下规定;

一、毕业论文(设计)目的与要求

1.在实践中培养学生勇于探索的创新精神、严肃认真的科学态度和严谨求实的工作作风,提高学生分析与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做到学以致用。

2.使学生能综合运用所学的专业知识提高思考问题、分析问题的能力,从而较好地培养学生从事科学研究的基本技能,检验学生科研基本训练的实际效果

3.原则上所有本科毕业生都应撰写毕业论文(设计),各学院要认真组织论文(设计)答辩,并进行院级优秀论文(设计)评选工作。

4.为保证毕业论文(设计)保质保量完成,并避免与毕业实习冲突,毕业论文(设计)可提前安排,毕业前答辩。

二、对选题的要求

恰当的选题是提高毕业论文(设计)质量的前提。毕业论文(设计)应根据专业培养目标,接触学科前沿,进行理论探讨,或结合我国当前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过程中的迫切任务,联系实际进行选题。

选题时应遵循以下原则:1.论文(设计)选题应符合专业培养目标。2.论文(设计)选题应具有科学性。即要有一定的学术价值。3.论文(设计)选题应注重应用性。注意与生产实际相结合,切忌脱离实际的为研究而研究的选题。4.论文(设计)选题要注意工作量和时间的限制。学生在积极努力的条件下有较充分的时间对研究结果作认真的分析,完成毕业论文(设计)。

三、毕业论文(设计)的规范要求

毕业论文(设计)要求思想端正、观点明确、实事求是、撰写规范、文笔通顺,使用计算机排版、打印,内容与要求、书写格式等具体要求见《河北农业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规范》、《河北农业大学本科毕业设计规范》。

四、对指导教师的要求

指导毕业论文(设计)是一项要求较高的工作。为确保毕业论文(设计)的顺利完成,实行指导教师负责制。

1.指导教师一般应由具有硕士学位或讲师及以上职称有经验的教师担任。

2.指导教师应为人师表、教书育人,同时对学生严格要求。应始终坚持把学生的培养放在第一位,避免出现重使用、轻培养现象。

3.指导教师要重视对学生独立工作能力、分析解决问题能力和创新能力的培养。应着重启发引导,充分发挥学生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4.指导教师的具体任务:(1)审定学生的选题;(2)定期检查学生的工作进度和质量,按时进行答疑与指导;(3)指导学生正确撰写毕业论文(设计);(4)按《河北农业大学毕业论文(设计)规范》要求检查学生完成情况;(5)填写指导教师意见并评定成绩。

五、质量监控

质量监控分前期、中期、后期三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即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初期。本阶段工作重点是各学院做好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总体安排。重点检查开题是否按时完成,指导教师到岗情况,毕业论文(设计)任务书是否及时下达到每个学生等。第二阶段,即毕业论文(设计)工作中期。本阶段的工作重点是学院不定期检查毕业文(设计)进展情况。其主要任务是深入教学现场(设计室、计算机室、实验室、工程现场)进行实地检查。通过检查、提问、考察学生的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情况,了解学生对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反映,同时检查指导教师工作状况、各专业组织与管理工作情况。总结经验,找出不足,发现问题,及时改进。第三阶段,即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后期。各学院组织对学生毕业论文(设计)规范质量进行审核,做好答辩工作,学校将组织职能部门随机抽查各学院毕业论文(设计)完成及答辩情况。

六、答辩及成绩评定

1.各学院成立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委员会,下设答辩小组,论文(设计)答辩采取会议形式,由答辩小组负责人主持。答辩小组组长应由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且在学术上有一定造诣的人员担任。

2.学生用15—20分钟简要报告毕业论文(设计),用15—20分钟回答答辩小组提问。

3.答辩小组结合论文(设计)内容、文字写作(规划设计)水平、口头表达能力等进行现场评分,并填写答辩成绩。

4.毕业论文(设计)成绩采用百分制,优秀(90-100分)、良好(80-89分)、中等(70-79分)、及格(60-69分)、不及格(60分以下)。

5.成绩的评定必须坚持标准,从严要求。毕业论文(设计)的成绩分别由指导教师、答辩委员会评定,总评成绩比例为:指导教师评分占50%,答辩委员会评分占50%。学院也可以自行制定成绩组成标准。

七、优秀毕业论文(设计)评选各学院根据毕业论文(设计)质量及成绩,从每届学生的毕业论文(设计)中评选出3%推荐为校优秀毕业论文(设计),经教务处组织审定后进行汇编。

八、总结毕业答辩结束后,各学院应对毕业论文(设计)全过程及毕业答辩环节进行认真总结,并将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总结、毕业论文(设计)汇总表、校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推荐表、校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等材料报送教务处。

九、其他

1.学生毕业论文(设计)作为重要的教学资料,由学院负责存档,保存期限为学生毕业后三年。

2.严禁学生网上抄袭论文,一经发现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3.毕业论文(设计)任务书、开题报告、评阅书等参考格式见附件。

4.本规定由教务处负责解释,自颁布之日起执行。原《河北农业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管理规定》《河北农业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的过程管理与监控》(校教字﹝2004﹞28号)同时废止。

教务处

2013年12月10日